各位考生:
根据《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4月25日起至4月29日,考生可点击登录录取查询系统https://zsw.smxpt.cn/index/dz_lqcx.htm,输入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查询录取情况。
一、录取规则
(一)文化知识考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文化知识考试单科(语文、数学)成绩为0分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凡报考我校单招考试的考生,均视为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录取过程中按专业大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属专业大类,以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属大类为依据,考生二至五专业志愿中,与第一志愿专业所属大类不同的,不作为专业调剂的依据。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含B级),且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达到A级的考生;
2.经审核公示,获得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资格的考生;
3.退役士兵考生。
(五)若某专业免考考生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该专业免考考生不再优先录取,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依据成绩等级折算后的各科目考试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六)第一志愿专业大类过线考生,在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属大类内,依据单招考试总成绩,采用“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七)文化艺术大类各专业单独录取,专业间不互相调剂。
二、各专业大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专业大类名称 |
录取最低控制线 |
财经商贸大类 |
312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277.1 |
交通运输大类 |
304.2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177.9 |
旅游大类 |
292.2 |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308.3 |
农林牧渔大类 |
286.8 |
生物与化工大类 |
210.5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283.4 |
土木建筑大类 |
289.7 |
文化艺术大类 |
167 |
医药卫生大类 |
317.1 |
装备制造大类 |
325.2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197 |
三、放弃录取
考生若自愿放弃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及监护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学校6号教学楼一楼招生办公室,提交放弃录取资格声明。格式如下: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三)考生若因高考报名阶段弄虚作假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将取消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办理录取手续,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正式录取名单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为准,我校以审核后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份随普通高招批次录取学生同时邮寄。
(六)学校对免考学生资格审核将贯穿学生考试、录取、入校资格复查全过程,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免考及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准考证遗失不再补办,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八)我校所有关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https://zsw.smxpt.edu.cn),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查看。我校不与省内外任何学校、中介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招生、合作培养、联合办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社会中介和个人为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招生培训及报名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98-218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