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注:《2018级新生入学指南》中所列《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因政策调整,没有随通知书一起发放,新生只需按上述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即可,《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入校后领取。个别学生未收到《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可以自行复印或点击附件进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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